
4月5日,位于北京CBD核心地带大望路地区的华贸商城揭幕,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世界顶级品牌都在中国设有分店,旗舰店也纷纷涌现,已有超过八成进驻中国。至此,有专家认为,中国还远未到全民奢侈品消费的时代,须警惕未富先奢,不利于和谐。更有专家建议征收奢侈消费税以调节奢侈行为。来源:人民网-市场报2008年04月06日
据国际奢侈品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世界公认的顶级奢侈品牌中已有超过八成进驻中国。2007年中国人的奢侈品(首饰、服装、皮具、香水,不包括私人飞机和游艇)消费已经达到8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日本的全球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调查显示,中国人在2007年的奢侈品消费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8%,消费人群已经达到总人口的13%。预计到2015年,中国奢侈品消费将占全球市场份额的32%,超过日本。万事达卡(MasterCard Worldwide)5日在香港再度发布包括中国富人消费趋势分析在内的“最新奢侈品市场报告”。这份报告预测,中国将持续带动奢侈商品及服务的需求。10年后,中国富裕族的奢侈品消费额将由2006年的190亿美元飙升至440余亿美元。
在全球精品销售额不断下降之时,中国的奢侈品市场却以每年20%至30%的速度增长。业界人士预测,以这样的速度,中国将很快取代美国荣登“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宝座(日本目前排名第一)。而上海与北京也有望成为继纽约、巴黎、香港、伦敦、悉尼这五大名城之后世界第六和第七大奢侈品朝圣地。一组数据或许可以说明问题:2007年,落户中国的国际奢侈品品牌在华销售额几乎均达到了两位数的增长迅速膨胀的中国奢侈品市场成为了全球奢侈品品牌的必争之地。
可以说,近年来,中国奢侈品消费市场的飞速扩展,无疑表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然而当前我国大多数人还并不富裕,相当多的人还只是处在温饱阶段,即使少数所谓的“大富翁”,离国际富豪也有不少差距,换言之,中国还远未到全民奢侈品消费的时代,却恰恰是全球奢侈品消费成长速度最快的国家,这很不正常。而且,未富先奢,不利于和谐。为了赢得社会尊重,富裕阶层的成员总想通过生活上的炫耀来显示自己的阔绰和与众不同的身份。在他们的带动以及商家与媒体的推波助澜下,社会浮躁之气弥漫、攀比之风盛行,甚至影响到低收入成员的消费方式和价值观念。与超过2100万贫困人口、3500余万低收入人群数据相比,目前已达150余万人的中国富裕人口(麦肯锡的调查数据)尚属少数,即便按照每年15%的速度增长,10年后富人在总体人口中的占比也只有10%,然而,这个少数派的社会示范效应极大,所诱发的消费浪潮不可低估。
当今中国,贫富差距已是个不争的事实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历了一个高速发展期,但中国的人均工资水平依然维持在美国的人均工资水平的4%,而当初与中国差距并不大的日本,在其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用了30年,人均工资追赶上了美国。日本到1993年的基尼系数是0.24,而中国的基尼系数1978年是0.21,2005年是0.46,现在应该更高。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2006全球财富报告》:在中国,0.4%(150万)的家庭占有了70%的国民财富,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少数人拥有财富最集中的国家,中国的两极分化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在先富起来的人中,有利用政策不完善发家的。这些人差不多都有很硬的后台或关系,有的甚至是高干子女,钻“双轨制”等政策的空子,直接拿到计划内紧俏物资的批文,转手倒钱,一夜暴富。此外,还有套取贷款发家、违反国家政策,偷税漏税“致富”、以权“致富”、垄断行业谋利“致富”,等等。
这已说明,中国税制改革迫在眉捷。我们可能都不陌生,有的民营企业,号称有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对外宣传时,也是取得了多少可观的经济效益,可是,税金上缴却少得可怜。有的可能是吹牛皮,有的就是偷漏税。不是有报道说,北京房地产业是当地最大的偷漏税户么。 目前,新一批富人又崛起了,他们就是在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中,从厂长或经理职业上,转为私营业主的。在改制中钻政策的空子,使国有资产流失,自己不动声色地就成了富人。早前一份报告指出,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是他们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
有经济学家称,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一方面是富人税负世界最轻,一方面是中国税负全球第二。表现在对普通收入者征收起点太低,而对富人又不能有效征收,甚至存在着严重的“为富不税”现象,在事实上造成低收入者税负高而高收入者税负低的严峻结局。著名学者巫继学甚至说,这种被许多群众批评为“劫贫济富”的税收政策,正在成为扩大个人收入差距,加剧贫富鸿沟,引发仇富与虐穷心态的助推器。
具体到以在中国最为暴利的房地产为例。房产商的一夜暴富,往往是建立在对普通民众劳动积累的不道德侵占基础上。房地产的暴利产生,很大程度上来自开发商通过购买低价国有土地资源,使其暴利落入开发商个人腰包,其后果是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和稳定,属于典型的以公众资源来攫取暴利的行业,必须通过征收特别收益金,也就是所谓的“暴利税”来加以平衡。所以,政府应该规划在大量增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应的同时,通过强征暴利税来适当抑制房地产商的涨价行为。我国在消费税调整时没有将建设和购买豪宅、购买多套住房列入其中,绝对是个失误和遗憾,错过了对这种明显利用公众资源来获取暴利的垄断性行业,通过采取征收“暴利税”进行调节房价的良好时机。征收房地产业的“暴利税”,一来可平息众怒,二来,可以对房价调节有所帮助。
广义地说,要通过税制改革,来解决低收入者税负高而高收入者税负低症结,继而转变当前中国未富先奢,不利于和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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